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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番外 云中谁寄锦书来(第1页)

雍城是个好地方。

四季分明,每一个季节都有属于每一个季节的美。

春日里,有桃李满山,夏季有荷花满塘,秋日里茱萸开遍,黄叶飞舞,冬日里白雪皑皑,红梅艳艳。

于锦自打来了雍城,就再也不曾回过宁京城。

对她来说,昨日已死,早已没有了固国公府的六姑娘,如今只有于锦。

她并不缺日常花销,沈家不在意她那一点嫁妆,不过虽然少,但是那对于世家大族。

如果是个普通的百姓,那就很多了。

她可以衣食无忧的过完以后的日子,还可以开个铺子。总归有自己的生计。

何况离开的时候,四姐姐还给了一些,总是能过活的。

她便开了一个胭脂铺子,自己做一些胭脂水粉,又不累又好玩。

年深日久后,她的锦记胭脂铺竟然生意火爆。也认识了一条街上靠卖字画为生的书生花大郎。

后来锦记生意越来越大,还被宫中小公主喜欢上了。锦记也供御用。锦记也开了好几个分店。

不过于锦并不在意这些了,她只给小公主做,其他人用的,那肯定不会是她亲手做的了。

彼时她常跟云雀一起玩,云雀也是个妙人,她开了一家客栈,做了个客栈老板。

有人护着,一开始有人找事也全都被压下来了,后来大家都知道,云老板是有后台的。

云雀最喜欢听路过的人讲故事,有些很有趣,她就记下来,记录成一本一本的册子。

又请来说书人讲给别人听。

云雀和于锦自打认识,关系就不错,很是投契。

雍城不大不小,她们两个人正好交心。

她们默契的不太提起京城的事,过去的都过去了。

只是云雀比起于锦来,还有一些不同,那就是她其实一直念着故人。

她到了雍城后,就开始养身子。同一年,送走了姑母张氏,也生下了一个儿子。

其实她更希望是个女儿,不过儿子也没什么不好。

她在决定离开之前,就不再服药。

她想,一切都交给命运。王妃会给她足够用的银钱,生孩子也养得起。

如果能怀上一个孩子,那就生出来,就养大他。

要是不能怀上,那也是天意。

她是个单身的孕妇,却从不伤心。

于锦知道她的一些事,只有那么一次,失神的问:“你这是何苦呢?你要想留下,也不是不可以啊。”

云雀只是笑:“没想留下,王妃问过我,我叫云雀,是想做云中雀还是金丝雀。我选了海阔天空。”

有王妃在,这孩子生了也会有个身份。

无非就是个寡妇带大的。

于锦还想问,你不委屈吗?可后来她就知道,云雀不觉得委屈。

她是为了给那几年的情感一个结尾,她生下的,是她心爱男人的孩子。

所以无怨无悔。

只是这份情也不足以支撑她留下来。

于锦再嫁的夫君是个读书人,可惜是没太多学问的那一种,说话温文尔雅,很有耐心,也帮着家里打理胭脂铺子。他也不是雍城本地人,是投亲来到这里的。

是个正宗的江南男人,皮肤白皙,生的眉眼细腻。

说话慢,就连吵架都不会。一着急就脸红,就连于锦这样的性子,都能比他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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