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天子者,不使诸侯疑焉;(原刻脱者字焉字,依《治要》补,下三句并同)立诸侯者,不使大夫疑焉;立正妻者,不使嬖妾疑焉;(原刻嬖妾作群妻,依《治要》改)立嫡子者,不使庶孽疑焉。疑则动,(原刻此下有两动二字,依《治要》删)两则争,杂则相伤,害在有与,不在独也。故臣有两位者国必乱,臣两位而国不乱者,君在也,恃君而不乱矣,失君必乱;(原刻必作则,又脱而字,并依《治要》补正)子有两位者家必乱,子两位而家不乱者,父在也,恃父而不乱矣,失父必乱。(原刻必作则,又脱而字,并依《治要》补正。又《治要》三父字并作亲)臣疑其君,无不危之国;(原刻脱其字之字,又君下有而字,并依《治要》删补,下二字仿此)孽疑其宗,无不危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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