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个故事,我真是蓄谋了好久。
我与飞鸽的故事起始于那个秋天。
那天我在运动会的席台上,脑海里编纂出了这么个平凡且无聊的故事。
那时的我和文中之前的齐文惜一样,自卑、孤独、不喜欢和旁人过多接触。
这真的是一种很难治愈的病。
齐文惜是一个寡情淡义的人,她这个人全身上下都是逆鳞,是个反骨的不治之人。
后来,写着写着,我猛然发现这就是照着我自己当时的原貌来写的。所以,我与她可以说是骨肉血亲。
程然呢,也是我完完全全照着齐文惜的人设给安排的,在我的心中,或许这就是天生一对吧。
他敢爱敢恨,检点自爱,闲看落花静听流水,善待世间万事万物。
他绝对不会做令自己后悔的事,就算知道齐文惜的那些不可捉摸的心思,他却还是愿意为她铤而走险,隐姓埋名过四年的阴晦生活。
程然对齐文惜的喜欢,也正是我一直向往的。
在齐文惜的世界里,他是一束没有被发现的光。
齐文惜试图把他抹黑,结果自己也看见了鸟语花香。
我就想着,要是有这么一个人能闯进我的世界就好了。
飞鸽改了很多版本,当时的我身为一个小白,仿佛在云里雾里,不知所措。每天都在想着如何提高自己的文笔(虽然现在也很差劲哈哈哈)。
每天在本子上写随笔啊,在手机上打字啊,在日记上写些新进的情节啊,然后每次回看的时候又总是忍不住想要打自己两巴掌。
我满满当当的日记本,都是与他们有关;我想我满满当当的心,也都是他们。
后来用笔记本电脑,经常都是赶稿到凌晨两三点,也是那段时间,我与飞鸽的感情与日俱增。
当时的我十分迷惘,因为我打到三四万字的时候就觉得撑死也再写不下去了(虽然现在也不多),看着别人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书,我真是震惊了许久。
总之,作为我的处女作。当时的我也有过很艰辛的一段路程,但是程然时时刻刻都排在我的身边,在我无味的生活中扮演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
我也通过飞鸽,我把现实生活中的内心给折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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